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經縣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將《安溪縣關于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6年1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安溪縣關于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創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泉州市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切實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推動我縣高新技術企業提質增效和規模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鼓勵積極申報。鼓勵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當年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含重新認定)進行分段獎勵,對成功列入泉州市推薦申報名單的企業給予2萬元申報費用補助;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重新認定通過)的企業,在上級獎勵基礎上,縣級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財政局、工信商局)
二、實施梯度培育。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梯度培育力度,每年安排45萬元支持獎勵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企業,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0元,夯實培育基礎。(責任單位:縣科技局、財政局、工信商局)
三、支持培育輔導。支持輔導機構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診斷輔導和培訓,幫助企業完善申報材料,提高企業申報質量。對成功列入泉州市推薦申報名單的企業按照每家3000元的標準給予輔導機構獎勵;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按照每家7000元的標準給予輔導機構獎勵。每年獎勵單家輔導機構最高不超過15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局、財政局)
本措施自2026年2月27日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屬2025年度申報的高新技術企業及相應輔導機構,其補助政策按原政策標準執行。本措施由安溪縣科學技術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及組織實施。